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泰州法律咨询 > 泰州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我与16岁女孩发生关系留下照片那女孩父母告我强奸

我与16岁女孩发生关系留下照片那女孩父母告我强奸

李* 江苏-泰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14 20:55:15 354人阅读

我与16岁女孩发生关系留下照片那女孩父母告我强奸

其他人都在看:
泰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泰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女方自愿的话不算。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0-09-14 20:56:1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