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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一方卖掉的汽车算共同财产吗

王** 广东-中山 离婚咨询 2020.09.14 19:05:03 427人阅读

离婚前一方卖掉的汽车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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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男方婚前买的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0-09-14 19:0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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