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公司名义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向他人借款,其他股东或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东或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此外,质押通常亦被称为质权,即由债务人或者第三方将其名下的动产移交给债权人进行掌管,进而将这些动产作为债权的相关保障。一旦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便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对该动产进行出售并获取的价款优先获得赔偿。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若有限责任公司选择使用自己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则应遵循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对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借贷如非用于企业运营,视为个人债务;若用于企业并使企业受益,企业可能需承担还款责任。但仅凭股东个人借款行为,不能直接起诉企业偿债。需结合借款用途和企业受益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构成企业偿债义务。
专业解答分公司本质上是非独立法人,不具备股东资格,其经营活动受总公司严格管控。由于无法为股东权益提供保障,股东无法加入。作为总公司的附属单位,分公司没有独立名称、章程和财产所有权,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委任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需制作会议纪录,主持人及出席董事须签字,记录与股东名册、授权委托书一并妥善保管。
专业解答股权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动产交给债权人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当债务未偿还时,债权人有权处置该动产。根据《民法典》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遵循股份转让的规定。股东间股权转让可自行决定,但转让给外部人士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时,需要得到其他股东多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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