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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赡养老人义务的子女是否有权争夺房产

庹** 广东-韶关 子女抚养咨询 2020.09.11 07:08:27 418人阅读

未尽赡养老人义务的子女是否有权争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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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只要没有丧失继承权,就可以参与继承
继承法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0-09-11 07:0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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