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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首付购买的房子,写未婚女儿的名字按揭贷款,但所有贷款都是父母转账替代还贷款现在想再加上母亲的名字是否可以?

王* 广东-惠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0.09.11 06:29:15 422人阅读

父母首付购买的房子,写未婚女儿的名字按揭贷款,但所有贷款都是父母转账替代还贷款现在想再加上母亲的名字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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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父母继续为上述购买的房屋归还贷款的,归还贷款的数额也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仍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3、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明确指定赠与本人的财产,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020-09-11 06:3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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