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知情应当由侦查机关、提出相关证据证明,提出合理怀疑,再由嫌疑人进行解释,如果能提出合理的解释即可。
2)对于是否知情这个问题,实践中也经常遇到,首先要求嫌疑人的口供稳定一致,如果确实不知情应该予以坚持,不能应该进入害怕,就违背客观事实进行承认,签字按手印,一旦做出这个行为,后期就很难改变。
3)如果有客观的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应该及时告知承办人员,以便承办人员了解查询。此前也有碰到,收受的物品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是嫌疑人本身做的是废品回收生意,按照他们的行情是合理的,所以最后重获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专业解答在不明情的前提下销售了赃物是否构成犯罪在涉及到应当认识到是赃物时,即使犯罪嫌疑人声称自己并不知情,也应被认定为协助销赃行为,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当实施此类犯罪行为时,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被要求支付罚金;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专业解答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购买或使用来历不明的物品,以免涉嫌违法犯罪。
专业解答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毁犯罪所得,通常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不过要是构成销赃罪的话,那就得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且还故意窝藏、转移、收购、代销或者代为销售才行。哪怕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察觉,要是应当知道而不知道,也有可能被视为故意犯罪。
专业解答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销赃,一般不算犯罪,因为行为人没有犯罪故意,也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以及后果,也没有窝藏、转移等犯罪的主观要件。但在司法实践中,“明知”的判定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客观情况和各种因素。
专业解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明知物品是犯罪所得。如果行为人明知或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应该知道物品是犯罪所得,仍然进行掩饰、转移等行为,那么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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