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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全责导质人死亡,家属拒签谅解书,法律怎么判

王* 广东-江门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09.08 19:20:16 420人阅读

车祸全责导质人死亡,家属拒签谅解书,法律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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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全责导致人死亡,受害人家属拒签谅解书,肇事司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也就是说,交通事故造成上述严重后果,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09-08 19:2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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