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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彩礼吗
由于赠与彩礼的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因此,赠与是否成立取决于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如果结婚这一条件不能实现时,赠与彩礼的行为是不发生效力的,财产的所有劝仍属于赠与方所有。如果对方仍继续占有赠与的彩礼,则属于无合法原因的占有,即属于不当得利。赠与人这时虽然不能要求受赠与人必须与之结婚,但赠与人有权以不当得利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如《德国民法典》第1301条规定,“不履行结婚时,婚约当事人双方得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他方返还赠与之物或为婚约的表记而给与之物。”所以,笔者认为,对于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条件不成就,即当事人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有权以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彩礼。至于在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范围,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相似。
专业解答同居关系中返还彩礼的要求是可以获得法院支持的,在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之下女方是没有权利要求男方支付彩礼的,彩礼的支付就是建立在双方有合法婚姻的情形之下,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专业解答离婚时女方自愿返还彩礼的做法不一定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彩礼的返还跟孩子的抚养权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恶性传染疾病,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跟子女共同生活的,法院一般不会把抚养权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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