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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政府不批宅基地怎么办

李** 江苏-宿迁 宅基地咨询 2020.09.03 00:56:19 355人阅读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政府不批宅基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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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09-03 00:5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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