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浙江准生证办理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的夫妻生育两个及以内子女的,只须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婚育情况承诺书,即可去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
第一和
第二个孩子的,均无需办理准生证。对于要求生育
第三个孩子的特殊对象,依然需要为孩子办理准生证。
1、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
2、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3、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批准的,发给二孩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专业解答孩子出生证遗失,补办需准备:出生医学记录及编号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补发新证并归档。未办户籍前遗失,补发完整证;已办户籍后遗失,仅补发正本。父母需携带相关证件至孩子出生医院办理。
专业解答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相关参保单位需要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需要携带生殖健康服务证的复印件以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相关医疗发票和诊断证明,此外,应当在产后六个月内申报,超期则不予办理。
专业解答需要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经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后即可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是农村,对应就是村里和乡镇二级机构。
专业解答国家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对于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生育二孩的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专业解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规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产后或术后18个月内,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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