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台湾法律咨询 > 澎湖县法律咨询 > 澎湖县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再婚后继父有抚养对方孩子的义务吗?

再婚后继父有抚养对方孩子的义务吗?

朱* 台湾-澎湖县 财产分割咨询 2020.08.31 12:07:57 498人阅读

再婚后继父有抚养对方孩子的义务吗?

其他人都在看:
澎湖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澎湖县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虽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无血缘关系,但是,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将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且,法律赋予其与生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020-08-31 12:08:57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