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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包含什么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江* 黑龙江-牡丹江 宅基地咨询 2020.08.30 23:49:11 345人阅读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包含什么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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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哪些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20-08-30 23:5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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