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长30日。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财产和场所,会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这些财物的使用和处分,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最长查封、扣押的期限。《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承担。
律师解析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区别如下: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客体上必须是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但不包括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律师解析 看情况、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