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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是错的?

江* 黑龙江-黑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30 09:59:27 345人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民法管辖,为什么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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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不会是错误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0-08-30 10:0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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