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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是如何规定的?

罗** 山东-临沂 其他咨询 2020.08.30 06:21:13 388人阅读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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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安全标识,执行车辆进出站(场)安全检查和登记查验制度。
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线路、班次、车辆、站点和发车时间,组织车辆进站、售票,不得在当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安排客运班车始发。
一、二级道路客运站应当实行封闭发车,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以下道路客运站配备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2020-08-30 06:2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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