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的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编者注:非货币财产也就是通常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软件著作权出资是要符合一定的标准的。
2020-12-31 05:31:22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