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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哪些权利?

王** 广东-梅州 结婚咨询 2020.08.29 19:29:32 423人阅读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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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2020-08-29 19:3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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