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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因强奸罪判了四年,在看守所呆了一年,监狱呆了一年六个月,请问还可

贾* 黑龙江-佳木斯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8.29 03:11:47 344人阅读

我一朋友因强奸罪判了四年,在看守所呆了一年,监狱呆了一年六个月,请问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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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改造中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法》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020-08-29 03:12:47 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起始时间比照五年刑期一年六个月的规定,大约在实际执行一年以后。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最多可以减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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