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销售者不履行三包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所以,销售者不履行三包义务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受到损害时,也可向人民提讼,请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律师解析 销售者三包义务是: 1.修理:产品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或存在非人为损坏时,销售者应当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2.更换:产品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销售者应当更换同类、同样规格的新产品。 3.退货:产品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无法修理、更换的情况下,销售者可以退还购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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