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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帮别人办营业执照该如何注销,东西在人家那里,还能注销吗?

刘* 江西-吉安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8.27 04:31:06 379人阅读

被骗帮别人办营业执照该如何注销,东西在人家那里,还能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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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注销营业执照的注销是不同的,因为营业执照分很多中类型,每个类型的办理手续和材料都不相同。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那么只要注销税务登记证等已经有的许可证就可以注销,或者也可以先注销营业执照。如果是有限公司,需要公告,并且成立清算组,注销税务登记证,注销其他许可证,然后注销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工商总局日前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配套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一办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2020-08-27 04:33:06 回复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注销营业执照的注销是不同的,因为营业执照分很多中类型,每个类型的办理手续和材料都不相同。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那么只要注销税务登记证等已经有的许可证就可以注销,或者也可以先注销营业执照。如果是有限公司,需要公告,并且成立清算组,注销税务登记证,注销其他许可证,然后注销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工商总局日前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配套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一办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法律意见】1、先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去你当初办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注销手续。2、带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上写着的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如果刻了公章,需要带上公章,到当时办理营业执照的地方,填写《注销申请表》,就能办妥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了。个体餐饮营业执照注销是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证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2、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4、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6、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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