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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没通知被害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在案件已经判决,该向哪个部门申诉,或者说要如何才能补救?

王** 广东-东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24 19:20:03 425人阅读

法院没通知被害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在案件已经判决,该向哪个部门申诉,或者说要如何才能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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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通知被害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在案件已经判决,应当向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2020-08-24 19: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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