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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何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王** 广东-中山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8.24 19:11:28 427人阅读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何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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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烟草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100万支以上的。

2020-08-24 19:1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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