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温州法律咨询 > 温州受理范围法律咨询 > 盗窃弹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弹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李* 浙江-温州 受理范围咨询 2020.08.24 07:00:33 357人阅读

盗窃弹药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他人都在看:
温州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温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盗窃、抢夺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三)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
  
(四)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2020-08-24 07:02: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