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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原文内容?

齐** 河南-信阳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8.24 06:51:04 400人阅读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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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四)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九)经办人授权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2020-08-24 06:5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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