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民事申请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通过省检察院驳回怎么办?还有途径吗?
检察院办案时间
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
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可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如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二个月。审查批捕案件办理审查批捕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案件受到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3、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一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报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律师解析 申述检察机构的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当事人应该提交申述请求至相关的人民检察院; 其次,必须附上申诉书,此外还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件和能够支持其申诉请求的相关证据;只要在符合上述申诉要求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都会予以受理。 根据中国法律《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第九条规定,当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对于民事与行政诉讼程序的申诉之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不同情形做出处理: 如果是关于对同级别或以下级别的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或行政判决与裁决的异议,他们将把案件移交给该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行细致的审查处理;如果下级人民检察院拥有提起抗诉的权利,那么将会把案件转交到下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处理; 最后,如果相关事项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管辖权范围之内,则会把案件移交给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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