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公司解散法律咨询 >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如果被清算人下落不明或没有帐册可供清算的,法院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如收取申请费用?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如果被清算人下落不明或没有帐册可供清算的,法院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如收取申请费用?

王* 广东-东莞 公司解散咨询 2020.08.20 21:07:14 426人阅读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如果被清算人下落不明或没有帐册可供清算的,法院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如收取申请费用?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东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确认后,人民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后,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申请人在其个人债权及他人债权均得到全额清偿后,未撤回申请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申请人的请求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公司可以继续存续。

2020-08-20 21:08: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