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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另一方立遗嘱把自己所得的财产给指定儿子,该遗嘱有效,同时,其他子女仍有赡养义务。r
2、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此,另一方当然有处分权,另一方有权立遗嘱将自己所得的全部财产给指定的儿子,这样的遗嘱不违法,是有效的。r
3、其他子女也不得因未得到或者少得了遗产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020-08-17 09:31: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