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释〔20013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1年3月起施行)改变了我国以往在司法实践中对侵害人身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的被动局面,在保护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它一方面通过司法解释这种手段,正式地确认身体权是一个人格权;另一万面是它明确规定,凡造成死亡、造成残疾的都要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没造成死亡,但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也要赔偿精神抚慰金。这一点是很大的突破,它体现了法律对物质性人身权的尊重与保护,为受害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武器。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遵循三个原则:
第
一,对受害人起到抚慰作用;
第
二,对加害人起到惩戒作用;
第
三,对一般公众起到警示作用。根据该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应根据以下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其
一,侵权人的过错,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普通或轻微过失的侵害,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相对小一些,而且也容易宽恕或达成谅解。正因为如此,我国的法律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更重要的是,事实上,民事过错不是单纯指主观状态上的过错,而同时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道德,并造成了对他人的伤害。过错体现了法律和道德对行为人的行为的否定评价。其
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的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情节的不同,可以反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其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侵权行为人的动机比较险恶,情节比较严重,单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来看,并不十分严重,这时,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就不能仅以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本身制定。其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一般来说,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他人人身权的,都应视其营利情况而增大其损害赔偿额。在其他情况下,则要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以及行为的主体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其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决定其赔偿能力的大小,如果不考虑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只是一味强调对被侵权人的保护,使侵权人丧失基本生活条件,不仅会造成实际执行的困难,还会埋下社会安定的隐患。其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我国地域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有较大差别,不考虑这一实际情况而盲目攀比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是不利于纠纷解决的。
专业解答在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案件中,即人身伤害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中,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公平责任原则都有其适用的余地。适用特殊归责原则。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有哪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著作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此赔偿只能限定于对著作权人的人身伤害,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对于此赔偿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人身方面或者财产方面的,但正是因为有这些的损害,或许情况比较严重,也会给受伤人员或者他们的家属在精神上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看到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其实多数也会涉及到精神损害抚慰金。而在确定这个赔偿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原则,那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原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专业解答遵循以下原则:1、适当补偿原则。2、公平原则。3、法官自由裁量原则。离婚赔偿的5个标准: 1、过错程度。2、认错态度。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4、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
律师解析 1、补偿为主、惩罚和抚慰为辅的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就在于填补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精神损害,而惩罚侵害人和抚慰被害人只不过是补偿精神损害所派生的。这一原则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适用。由于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比一般的侵权行为要多得多,因此。如果只强调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慰性和惩罚性,而不补偿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那么就不足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就是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既要考虑法定因素,又要考虑酌定因素,两者相互结合。法定因素主要包括侵害人的过错程度,被害人精神损害程度和后果,侵害行为的后果和社会影响等。酌定因素包括当事人主体的类别,侵害人的认错态度和被害人的谅解程度,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等等。在具体的赔偿中,应综合考虑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适当确定赔偿数额。做到既能补偿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惩罚侵害人,又不超出一定限度,给侵害人造成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这样不仅符合法律公平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易于执行。 3、法官自由酌量原则。 这一原则赋予法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有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案件灵活处理。由于精神损害并不象财产损害那样容易判断,因此在进行精神损害量的评价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时,必须赋予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
律师解析 1、补偿为主、惩罚和抚慰为辅的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就在于填补被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精神损害,而惩罚侵害人和抚慰被害人只不过是补偿精神损害所派生的。这一原则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适用。由于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比一般的侵权行为要多得多,因此。如果只强调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慰性和惩罚性,而不补偿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那么就不足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就是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既要考虑法定因素,又要考虑酌定因素,两者相互结合。法定因素主要包括侵害人的过错程度,被害人精神损害程度和后果,侵害行为的后果和社会影响等。酌定因素包括当事人主体的类别,侵害人的认错态度和被害人的谅解程度,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等等。在具体的赔偿中,应综合考虑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适当确定赔偿数额。做到既能补偿被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惩罚侵害人,又不超出一定限度,给侵害人造成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这样不仅符合法律公平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易于执行。 3、法官自由酌量原则。 这一原则赋予法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有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案件灵活处理。由于精神损害并不象财产损害那样容易判断,因此在进行精神损害量的评价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时,必须赋予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
律师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律师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
律师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 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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