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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有拘留37天的吗?

王** 广东-汕头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0.08.13 06:35:48 419人阅读

拘留所有拘留37天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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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拘留所有拘留37天的吗?问题解答如下,   拘留所没有连续拘留37天的。治安拘留一般是15天,并处不超过20天。只有刑事拘留可连续拘留37天,是关押在。
  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0-08-13 06:3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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