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取保候审法律咨询 > 我弟弟在学校里被拘留了,拘留取保候审还可以再拘留吗?

我弟弟在学校里被拘留了,拘留取保候审还可以再拘留吗?

韩** 广东-中山 取保候审咨询 2020.08.06 17:21:17 331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个弟弟从小就比较调皮那种,上了高中以后与一个寝室的同学发生了争执,我弟弟没有控制住自己动手打了人,我弟弟在学校里被拘留了,拘留取保候审还可以再拘留吗?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为十四天,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有关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0-08-06 17:34:1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有关取保规定,依法可以没收保证金,或者予以逮捕收监执行,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0-08-06 17:23: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