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邻居最近正在办理家里的继承权呢,老人去世之后留下了一笔遗产,但是他还有一个失踪的弟弟,现在也没有消息,他就想要了解一下那个失踪人是否有继承权啊?
失踪人的财产是不能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而失踪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确认其死亡,所以,失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设立代管,《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依顺序享有代管其财产的权利或者负有代管的义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的权益。
2020-08-06 09:0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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