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原则上不会冻结妻子的财产,但是一方欠的款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其配偶,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有可能会冻结配偶的擦此函;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与配偶无关。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看妻子是不是被告或被执行人。如果不是,冻结妻子的账户就不合法了。虽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对外的债务,一般都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需要诉讼请求,将妻子一起,才可以查封妻子名下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扩展资料: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可以会执行以下方式: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的,但如果查明该房屋是用赃款购买的,则可以查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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