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男方婚内出轨20年2018年11月女方发现,男方提出离婚,当时男方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目的,提出给女方100万(是男方小金库存款)让女方带孩子好好过日子,说给女方的精神补偿,房产含婚前婚后的房产两套,归女方所有。当时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想尽一切办法只要女方同意离婚男方什么都不要,就要马上离婚。最后女方同意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最后还在家里又写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表示自离婚之日起在女方名下的所以存款归女方所有,男方在没再婚的情况下如果有病看病医保之外的自费部分女方承担。双方都签字按了手印。1年半后男方又反悔了告到法院要求女方返还100元。事情就是这样。您看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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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2 21:49:4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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