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在开庭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的相关内容,十分感谢
你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你们之间没有规定利息,债务人是不需要给你利息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这时逾期不还款已经构成迟延履行,你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具体情况可以给我打电话继续咨询。
2020-07-18 20:54:42 回复
你好,您问的过于笼统了,如果想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必须有事前的约定或者事后的约定。
2020-07-18 22:18:2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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