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仲裁委以不能确定我的辞职原因为由,驳回了我的离职补偿金请求。我向老板口头辞职时没有说明理由,他叫我写个申请给他,当天我把申请交给公司,辞职理由是拖欠工资和降低工资,以上有录音为证据,并交给仲裁委员会,请问我主张离职经济补偿金,法院会支持吗?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p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p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p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p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p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p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