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同学因为家境比较好,家里人以他的名义投资了某公司,但是他实际上是隐名股东,不参与管理仅参与分红,可是我大学同学他不愿意,想直接变更为显明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他就想起诉,请问隐名股东诉讼变为显明股东可以吗?
当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实际出资人享受股权收益时,该合同即为代持股合同。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明确约定而得到保护。
但如果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办理股东变更、记载于股东名册等,实际出资人将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为保障公司的人合性特点,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等是认定股东资格重要的形式证据。隐名投资虽未被法律完全禁止,但隐藏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法律对实际投资人显名化要求严格,建议采用显名登记的方式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或者在隐名投资中对代持股合同严格审查,充分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
专业解答区别:隐名股东是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显名股东是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专业解答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的协议如满足法律效力条件:当事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机构限于备案经营范围内的活动;协议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无虚假、欺诈等手段;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序良俗;形式需合法,不得损害他人权益或危害公共利益。
专业解答隐名股东如未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转为显名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其投资已获得公司认可,因此更有资格列入股东名单。但显名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涉及股东人数增加。代持股协议有效性受民法典和合同法规范,不因公开披露股东姓名而受影响。其他股东意见也至关重要,需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
专业解答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隐名股东是为了避开法律规定或出于其他目的,借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或进行出资,但在相关文件中被列为他人投资主体。显名股东则是在工商登记资料中有记录,但未实际投入资金的股东。显名股东具备公司股东的法定资格,能行使各项权利,而隐名股东则有限制。
专业解答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在责任承担上并不等同。我国法律规定,若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名义股东需承担赔偿,但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法院不支持仅因名义股东身份而提出的抗辩。当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实际出资人追偿,法院将给予支持。
律师解析 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3、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 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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