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吉安法律咨询 > 吉安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我们夫妻借下了别人一笔钱,没有共签的夫妻债务的认定啊?

我们夫妻借下了别人一笔钱,没有共签的夫妻债务的认定啊?

董** 江西-吉安 家事纠纷咨询 2020.06.03 09:59:28 317人阅读

我们夫妻之前在做公司的时候,由于遇到了一些经济危机了,我们就欠下了一笔债务,现在已经准备在偿还了,但是那个债务没有共签,一般没有共签的夫妻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吉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举债时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双方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举债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2020-09-30 02:13:42 回复
咨询我

婚姻续存期间,一方借款不还,债权人讨债要求配偶一起偿还时,法律一般会同意,毕竟债权人很难知道债务人配偶是否知情,这笔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新的法律出台后,对于这笔债务,债权人最好的出借方法就是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共债共签,这也是为借款加了一道保险!

2020-06-03 10:13:28 回复
咨询我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0-06-03 10:00: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