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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乡医,村里共有俩名我只做基本医疗

150****0035 内蒙古-呼和浩特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5.19 06:55:49 366人阅读

您好,我是一名乡医,村里共有俩名我只做基本医疗服务,另一名做公卫而且他还是法人政府给的乡村一体化经费一分都没有我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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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并不承担缴纳义务。出事村医不能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费,然而到底谁该为他缴纳工伤保险却是个问题。据了解,出事村医由当地的村委会聘用,从国内普遍的情况来看,一般不会签订具体的劳动协议。同时,该村医与当地的乡镇卫生院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当前国内的相关政策法规,律师认为,乡镇卫生院应当承担用人单位责任的观点不完全正确。在因工作意外身亡之后,现行的政策制度确实无法给这名村医提供保障。当前,我国有135万多名村医,在很多地方,村医的农民身份一直没有改变。这些村医支撑起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神经末梢,却游离于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没有被纳入劳动合同管理的范畴。制度的缺失导致村医保障的缺乏,一旦村医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现人身意外,小则成为家庭之痛,大则引起整个村医群体的不满。改善村医工作条件、优化执业环境,已是当务之急。在医改进程中,村医承担着越来越明确的工作职责,小到预防接种,大到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在这个过程中,翻山越岭、爬坡过坎是人们对村医的既有印象,危难险重的职业特点难免带来意外伤害。为他们建立合理的保障制度,使他们心无旁骛地为村民提供服务,既是推进医改的有效手段,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履行责任的体现。另一方面,国内相当大一部分村医群体年龄偏大,却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退休,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已非个案。对这部分群体,应当未雨绸缪建立适当的风险化解机制,将村医纳入工伤保险范畴,为其提供各种交通意外保障,使之出现意外后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或保障。

2020-05-19 07:0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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