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生母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而为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具有血亲关系6。但是和生父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并无法确定血缘联络,所以在认领或准正之前,非婚生子女和生父之间在法律上并无任何关系,但依民法第1067条,有事实可证明其为生父之子女者,生母,非婚生子女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可以向生父提起请求认领之诉,若生父死亡,仍可向生父之继承人提起,以确认双方之亲子关系,生父无继承人时,仍可向社会福利主管机关提起。但若生父死亡后遗产已分割,非婚生子女无法继承其财产。
2020-11-28 07:0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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