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磅超重按500一吨罚款合理吗?而且一个月才收到通知涵,其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超载7次
计量检定所检称收费合法。计量检定收费的相关限定:
一、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无论合格与否,被检定单位均应交纳检定费。经检定决裂格的计量器具,如由检定组织进行修理,已收取修理费的,再次检定不得收取检定费。
二、根据事实上需要实施现场检定的,被检定单位应提供需要检定所需要的场所、环境要求、交通运输工具、辅助人员等相关要求,并负担检定人员的差旅费、检定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支出的有关花费(两方可订立相关协议)。
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无不可抗拒原由,而不按法定计量检定组织安排的周期计划送检的,检定组织在检定收费准则的基础上加收20%的检定费。
四、已列入周期检定计划的计量器具,检定组织拖延当地计量行政部门限定的检定时限,送检单位有权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缴部分或全部检定费。
(一)拖延1-15个工作日免缴30%的检定费;
(二)拖延16-25个工作日免缴50%的检定费;
(三)拖延25个工作日以上免缴全部检定费;
(四)拖期70个工作日以上,按检定收费准则的2倍赔偿送检单位;
(五)需要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时间由两方商量,不受检定时限限制;
(六)检定组织因不可抗拒原由,未能按期完成检定,经有关部门审查属实,不受以上有关限定限制,但应及时通知送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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