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巴彦淖尔盟法律咨询 > 巴彦淖尔盟离婚法律咨询 > 办理离婚之后是谁拿谁的证还是南方拿啊?

办理离婚之后是谁拿谁的证还是南方拿啊?

ask****531 内蒙古-巴彦淖尔盟 离婚咨询 2020.05.15 01:29:08 472人阅读

办理离婚之后是谁拿谁的证还是南方拿啊?

其他人都在看:
巴彦淖尔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巴彦淖尔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离婚登记,既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北方)进行,也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南方)进行。《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020-05-15 01:39:0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