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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原始股东把股权低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后,还可以追加认缴原始股东的经济责任吗?

ask****273 广东-深圳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4.21 18:03:01 358人阅读

认缴原始股东把股权低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后,还可以追加认缴原始股东的经济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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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26条

具体还要结合原股东在公司履行出资的情况、接受股权转让的人跟股东关系,等各方面因素分析。具体可以联系律师,沟通详细情况后定

2020-04-21 18:2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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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是的。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持有原始股的权利人为公司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020-11-24 13:21:3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102条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

2020-04-21 18:4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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