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医疗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我年前不小心碰到了一辆电动车,对方轻微擦

我年前不小心碰到了一辆电动车,对方轻微擦

186****9391 内蒙古-呼和浩特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4.11 10:45:46 304人阅读

您好,我年前不小心碰到了一辆电动车,对方轻微擦伤,当时就去医院检查,给买了药。过完年没事,由于疫情前段时间去医院复查没事。现在对方想向保险公司索赔人伤2600元,电动车换新2000元,旧的不要了。保险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后续他们有

其他人都在看:
呼和浩特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电动车不小心撞伤了人后,伤者的医疗费应由肇事者按责任进行赔偿,肇事者承担的医疗费不可以通过医保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0-04-11 10:55:4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