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节假期,适逢法定节假日加班,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三倍加班薪水的,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规则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限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工人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限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限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薪水和执行最低薪水准则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组织、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和职业技能考核判定组织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考核判定的限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具体情况。因疫情防控通知导致全国团队游业务和“机加酒”服务暂停,旅行合同不能履行,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根据《旅行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旅行社已经收取团费还未出行因遵守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而停团的旅行社是否可以向客人全额退团费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旅行社尚未因为出团花费费用,则应当向客人退还全部团费;如果旅行社为出团已经向第三方支付了一些费用,则属于旅行社因不可抗力所遭受的损失,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应由旅行社和客人共同分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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