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强奸辩护法律咨询 > 我改名字的理由充分不由于

我改名字的理由充分不由于

ask****056 北京 强奸辩护咨询 2020.03.29 09:46:46 1406人阅读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改名字的理由充分不 由于本人名字“杨伟”能让人不经意间联想到“阳痿”这个词语 早在几年前这个名字还好 但是 现在信息传播广 “阳痿” 这个男性疾病 已经是家喻户晓 同时作为本人名字同音具有侮辱人格 心理上也给自己带来很大创伤 给生活带来不便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全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1850条

您好!是可以帮你起诉

2020-03-30 15:35:3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的规定如下: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成人改名涉及到的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公安部对限制成人改名,因此稍显麻烦。大致步骤如下:  1.需要你提出书面的申请;2.需要你的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3.需要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请;4.有个别派出所可能会提出一个月只办理一次,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  改名有哪些理由  如果你要去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你需要告诉他们什么理由呢?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2.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读起来有歧义,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工作;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响识记或电脑打不出来,对生活工作极为不便。4.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5.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6.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7.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8.有特殊情况的。    而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此,公民改民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完全自由的,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安部门同样不能因为行政不便等原因损害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