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提存公证规则》第九条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0-03-25 10:52: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