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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治安拘留签字不同意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按照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只是向被处罚人宣告处罚决定时,由被处罚人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而对于受害人只需向其提供处罚决定书的复印件或抄件即可,不需要受害人签字确认。
2020-11-23 11:58: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