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病人在住院期间陪护使用开塞露用力过猛将直肠捅破,动脉血管捅破,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医院承担相应责任吗?
专业医疗律师为您解答:
1、医患双方对病历中记载的死亡原因是否有异议?
2、病历材料是否封存复印?这个是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
3、就您目前所述,医院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维权讲究的是证据,需要通过病历分析一下医院的责任问题,再进一步指导您依法维权。
抢救无效死亡没有误工费,因为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受害人从住院到完全治愈的这一段期间内因为不能从事正常的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抢救无效死亡赔偿的是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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