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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农村集体土地的分配权在村集体经济在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组,个人无权处理集体土地使用权,你如想使用该宗土地,首先得符合当地的宅基地使用条件,然后依法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至于有人在该宗土地上种了竹子,那只能作为地面附属物,并不代表他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村委会同意你使用该宗土地后,你只需对附属物进行补偿就行了。简单说,A也好B也好,都无权将土地给你,真正有权的是村民组和村委会,但是对方在该宗土地上有附属物(竹子),你应该对附属物进行补偿。展
2020-03-12 21:58: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