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劳教不是刑事处罚,只是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2条劳动教养
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第4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劳动教养工作,审查批准收容劳动教养人员。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公安机关设置的劳动教养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劳动教养场所,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机关,是改造人,造就人的特殊学校,也是特殊事业单位。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
新疆大学法律本科 执业于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案件的处理。
赔付保障计划
系统全程透明
服务质量监管
一对一法律顾问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